woensdag 16 april 2014

為什麼遵行《雙十憲法》?

附錄3. 為什麼遵行《雙十憲法》?

1923年頒布的《雙十憲法》基本為1913年天壇憲法草案的擴充完善版本,是一部聯邦制憲法。憲法共十三章,分別為國體,主權,國土,國民,國權,國會,大總統,國務院,法院,法律,會計,地方制度,憲法之修正解釋及其效力。

值得注意的是,該憲法與民國元年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相比,內閣制已經改為總統制,但總統仍然需要國會選舉產生。國會選舉總統一直是民國初年各項約法的共同特點。

就憲法學本身而言,1923年中華民國憲法是一部較為優秀的憲法。該憲法本身具備司法獨立,多黨制約,新聞自由等種種特徵,兩院制國會已在美國國家體制中證明其優越性。近年來有學者對該憲法給出較高的評價,認為其有較高的法學價值並不失世界潮流。









1 opmerking:

  1. 中华民国沦陷区自治政府新的网页 : http://roczhonghua.blogspot.be/

    写给天安门民主大学复校的话

    中共暴政什么时候结束决定于我们什么时候做好接管中国的准备,西方社会苦于没有能够替代中共政权的中国民间力量而不得不与中共政权同流合污!因此,办民主大学固然重要, 但是建立自治政府进行实际的操作一样重要。 辛亥革命百年以后, 历史似乎又回到了原点。然而,公民自治是通向民主宪政的必经之路, 中华民国沦陷区自治政府筹备会全体成员愿意成为天安民民主大学的学员, 更愿意为民主大学的全体师生, 提供实践的场所, 敬请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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